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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
一等奖(1名): 100枚 $ERA
二等奖(5名): 每人 60 枚 $ERA
三等奖(10名): 每人 30 枚 $ERA
👉 参与方式:
1.在 Gate广场发布你对 ERA 项目的独到见解贴文
2.在贴文中添加标签: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贴文字数不低于300字
3.将你的文章或观点同步到X,加上标签:Gate Square 和 ERA
4.征文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创作方向:
ERA 项目亮点:作为区块链基础设施公司,ERA 拥有哪些核心优势?
ERA 代币经济模型:如何保障代币的长期价值及生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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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围绕上述主题,或从其他独特视角提出您的见解与建议。
⚠️ 活动要求:
原创内容,至少 300 字, 重复或抄袭内容将被淘汰。
不得使用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和 #ERA# 以外的任何标签。
每篇文章必须获得 至少3个互动,否则无法获得奖励
鼓励图文并茂、深度分析,观点独到。
⏰ 活动时间:2025年7月20日 17
虚拟货币犯罪定罪路径解析:从传销到诈骗的法律认定
涉虚拟货币案件中的司法定罪路径探析
一、概述
近期,在整理研究涉虚拟货币类刑事判例时,发现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存在一些"潜规则"或定罪尺度上的路径依赖问题。本文将探讨在一些常见的涉币类犯罪中,司法实务是如何确定某行为构成犯罪的。
二、典型案例
2020年4月,浙江省高院对一起集资诈骗案作出判决。该案涉及发币、宣传推广、营销拉盘、ICO等多个业务模式。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原本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缓刑,但后来被以集资诈骗罪改判无期徒刑。这一巨大的量刑差异引发了对传销犯罪和诈骗类犯罪定罪逻辑的思考。
三、涉币类犯罪的法律认定
(一) 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问题
自2017年9月国家七部委发布相关公告后,在中国境内进行代币发行被视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即使是在境外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由于缺乏国家认可和实际经济价值,其本质仍被视为虚拟概念。
(二) 常见涉币类犯罪类型
主要包括诈骗类犯罪(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传销犯罪、开设赌场犯罪和非法经营罪等。
(三) 涉币类犯罪的定罪逻辑
以传销犯罪和集资诈骗罪为例:
传销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诈骗类犯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通过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来骗取财产。在虚拟货币诈骗案中,空气币常被用作诈骗工具。
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将传销犯罪改判为集资诈骗罪的主要依据是:行为人本质上实施了非法集资行为,通过无实际价值的虚拟货币吸引投资,形成资金池,并将筹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和境外转移,体现了集资诈骗的主观故意。
四、结语
尽管投资虚拟货币并未被明确禁止,但相关法律规定仍存在解释空间。不同地区执法部门对于何种程度的行为构成"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可能存在理解差异。在当前监管环境下,参与虚拟货币相关活动仍需谨慎,以免触犯法律红线。